住宿規定
●無法接受以下各項規定不建議訂房,訂房即代表同意下列規定
1.入住時間 Check In:下午 3:00~8:00 / 退房時間 Check Out:中午 11:00 以前,入住時間務必提早連絡我們。
2.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,以供登記,並繳清餘額。
3.房客外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並隨手鎖好房門。
4.晚間22:00過後請降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鄰居權益。
5.室外及室內的客廳、餐廳、樓梯裝有錄影設備(除房間及各廁所除外)維護安全,訂房即代表同意此設備的運作。
6.本民宿客房及建築內部配有煙霧偵檢器,房內抽菸可能引起警報器起動,所以本館室內全面禁菸、生火,烤肉限戶外進行,敬請配合。
7.本民宿禁止過量酗酒、吸食毒品、色情交易及各項違法違規事物,如有發現一律報警或相關單位裁處。
8.辦理Check in後,除特別事件外,管理人員不會在民宿,但退房當日早上或早餐期間(如有)不在此限。
9.續住期間以簡單清潔及處理垃圾為原則。
訂房取消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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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於房費訂金支付完成後,因個人因素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。
(自行猜測入住當日天氣不佳、無法拍攝取景、臨時有事、身體不適…等,均屬個人因素) -
下述訂金退款比例依「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」規定:
(一)扣除住宿日前14日取消,退還預收訂金100%。
(二)扣除住宿日前10至13日取消,退還預收訂金70%。
(三)扣除住宿日前7至第9日取消,退還預收訂金50%。
(四)扣除住宿日前4至第6日取消,退還預收訂金40%。
(五)扣除住宿日前2至第3日取消,退還預收訂金30%。
(六)扣除住宿日前1日取消,退還預收訂金20%。
(七)住宿日當日取消,或未依約定時間入住者,將不退還訂金。
特殊因素取消預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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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颱風或其他重大災害影響,訂金可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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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項颱風因素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