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宿規定
●無法接受以下各項規定不建議訂房,訂房即代表同意下列規定
1.入住時間 Check In:下午 3:00~8:00 / 退房時間 Check Out:中午 11:00 以前,入住時間務必提早連絡我們。
2.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,以供登記,並繳清餘額。
3.房客外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並隨手鎖好房門。
4.晚間22:00過後請降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鄰居權益。
5.室外及室內的客廳、餐廳、樓梯裝有錄影設備(除房間及各廁所除外)維護安全,訂房即代表同意此設備的運作。
6.本民宿客房及建築內部配有煙霧偵檢器,房內抽菸可能引起警報器起動,所以本館室內全面禁菸、生火,烤肉限戶外進行,敬請配合。
7.本民宿禁止過量酗酒、吸食毒品、色情交易及各項違法違規事物,如有發現一律報警或相關單位裁處。
8.辦理Check in後,除特別事件外,管理人員不會在民宿,但退房當日早上或早餐期間(如有)不在此限。
9.續住期間以簡單清潔及處理垃圾為原則。
退訂規定
*以下退款規定關於您的權益,為避免誤解與糾紛,請您充分了解並同意後再進行訂房^.^
1.訂金付款後若須退款,訂金須扣除「訂金扣款金額」與「單次退款手續費」,詳細計算方式如下:
退款金額=訂金 x (1-訂金扣款百分比) - 單次退款手續費
2.訂金扣款百分比規定如下:
入住日(含)~前2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100%。
入住日前3天(含)~前6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50%。
入住日前7天(含)~前13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30%。
入住日前14天(含)以前退房,訂金扣款0%。
[重要範例]
預訂4/30入住民宿(包含「連續入住該民宿同房型」與「連續入住該民宿不同房型」),則:
4/30為入住日
4/29為入住日前1天
4/28為入住日前2天
4/27為入住日前3天
......................
4/16為入住日前14天,以此類推。
3..若遇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)或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民宿所在宜蘭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,延遲住房期限(六個月內),或扣除單次退款手續費後退還。